关于举办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
培训的通知
中兴财光华【2014】培字1号
总所各部室、各分所:
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5月30日关于批准我所自主培训的批复和我所年初培训计划及业务部室开展业务的情况,我所定于2014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不含周六、日)在总部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街77号安侨商务四楼多功能厅举办2014年度后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 总所和分所需由总所统一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人员。
2.各分所需派1名业务监管人员参加培训班。
3.总所所有高、中、初级会计职称人员(包括需由总所统一年检的人员)及审计助理人员。
4.其他人员可根据培训内容自行选择听课。
二、 培训的内容
详见本通知附件《2014年度中兴财光华所后续教育自办培训内容》。
三、时间安排
1.培训日期: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2日(不含周六、日)共8天。
2.授课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
3.培训测试时间:2014年11月7日下午。
4.培训报到时间:
(1)分所参训人员于2014年11月2日到住宿地(河北省石家庄市美东国际大酒店前台)报到。出发前请将到达石家庄的时间发至接待组。
(2)总所参训人员于2014年11月3日8:40分前到培训地点:安侨商务四楼多功能厅报到。
四、培训地点
总所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街77号安侨商务四楼多功能厅。
五、培训事务组织人员及分工
总负责:关玉芹
下设六个组:会务:焦文杰、霍伟潇
资料:关玉芹、焦文杰
考勤:刘迪、邢玉苗
接待(分所):郝伊
设备调试:田恒波
影像:苏昕然、
六、培训说明及要求
(一)培训事项说明
1.分所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在培训地附近安排住宿和用餐,培训费用由总所承担,食宿费由分所自理,报名时需注明是否需要安排食宿。
2.本次培训可计算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学时,分所计算学时需与总所办公室郝伊主任联系,并于2014年10月28日前将名单及身份证号、注册会计师证书号以表格形式报办公室郝伊主任。
3.分所参加培训人员需于2014年10月28日前将名单及身份证号以文字或表格形式报办公室郝伊主任(需安排住宿)。
4.总所各部室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部刘迪。本次培训总所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和交通。
5.本次培训班定于2014年11月3日上午9点举行开班仪式,届时参加培训人员和评估所及造价所全体从业人员均参加开班仪式。
6.因外地分所参训人员到达石家庄的时间无法统一,加之市内交通不畅,分所参训人员可自行搭乘机场大巴或打的或乘坐市内公交(经过美东国际站有12路、18路、21路、41路、68路、83路、130路)至住宿地:石家庄市广安街美东国际大酒店(总所斜对面)。
(二)培训相关要求
1.请总所各业务部室和分所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并通知本部室所属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届时培训部将对培训人员进行考勤,考勤将作为晋升级别的考核内容之一。
2.培训期间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先向主管所长请假,批准后报培训部主管所长。
3.请参加培训人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作息时间,杜绝上课时间自行开展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活动,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4.尊重授课老师,认真听课,做好笔记。
5.按要求参加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级别晋升的考核内容之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后续教育培训部
2014年10月20日